職能薪酬結構

向部門成員提問:

您認為您所屬部門還有多少績效成長空間可以開發?

請勾選 ( )10﹪ ( )20﹪ ( ) 30﹪ ( ) 40﹪   ( ) 50﹪  ( )其他  

 

對於在工作上還有多少潛力可以發揮?

大家的回應竟然分別有 20~50%,而平均是 40%。這樣的問卷成果促使 SBU(策略事業單位)積極思考如何提升員工績效。

導入職能薪酬制度,將固定薪資改採職能績效獎勵,薪酬結構分為「固定」與「浮動」。

 

 

  • 「工作職務⇔固定薪資」符合同工同酬的概念,職務規範定量的工作負擔,給付固定的基準薪資。
  • 「能力表現⇔變動薪資」浮動薪資即工作職能績效獎金或業務單位另含業績獎金。

 

人性是自私的,只有與自身相關,才會用心經營。企業制度若能造成員工的切身感,那麼潛能可以再發揮三成以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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