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神容易,送神難!新人到職超過三個月,主管卻覺員工不適任,根據勞動部保護勞工權益的規定,企業要有合理作法並給付資遣費。有時甚至請其離場還真不容易,究竟這樣的員工圖的是什麼,是想留下來?
企業未妥善處理不適任員工的離汰流程,搞得組織氛圍受影響,最後有可能向勞動部申訴,法務程序先開調解會議,未果可要上法院,訴訟紀錄會登錄在公開訊息,影響企業名聲。
員工工作改善輔導書
- 說明應改善的主題、目標及期限
- 績效訪談並填入個人願意採取的行動
- 改善狀況的考核:已符合用人單位需求或是未見改善
- 員工需親簽表示同意上述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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